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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无交警执勤路口占人行道 罚款200元

http://www.tj.xinhuanet.com  2005年09月21日
    新华网天津频道9月21日电 从今天起,交管部门将采取公开摄录和当场处罚治理两条措施,对市区无交警和无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机动车占压人行横道线停车违法实施治理。

    据交管部门统计,天津市道路中,有 65%的无交警和无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有机动车占压人行横道线停车违法。在行人通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中,有六成是因人行横道线被机动车占压、行人无路可走而横穿马路所致。

    据交警介绍,机动车停在人行横道线致行人无法正常通过人行横道线横过道路主要是由以下原因造成:首先是机动车想赶在变灯前通过路口,但是行驶至路口刚轧停车线时,信号灯变为红色就只好停车,结果就越过停车线、停在人行横道线上;其次是部分道路中间隔离设施开口处的人行横道线设有隔离桩,但是在道路沿线排队等候的车辆没有按规定让出人行横道,而是占压人行横道线停车,造成行人只能从人行横道外横穿马路;第三是在没有交警和信号灯控制但施划有黄网线的路口,每遇车辆不畅,司机知道将车停在黄网线外,但忽视了人行横道的存在,占压了人行横道线。

    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说,机动车占用人行横道线与占压黄网状线的法律责任一致,处罚标准相同,依法可处 200元以下罚款。但是,两者给道路交通安全通畅带来的危害不同:机动车占压黄网线停车,成为引发交通拥阻的隐患;而机动车占压人行横道线停车,则使行人在车辆中穿行,或在路口内横穿道路,横过道路无安全保证。为了给行人创造更加安全的出行环境,交管部门将从今天开始采取公开摄录和当场处罚治理两条措施,对市区无交警和无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机动车占压人行横道线停车违法实施治理。(完)(记者王科军)

稿源:每日新报 编辑:常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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