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持哪些证件?
答: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家庭户口簿;
5、申请人的《招租补贴证明》;
6、公有住房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到哪申请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
答: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管理中心负责全市经济租赁房招租管理和补贴发放等相关工作。该中心坐落在和平区成都道 94号,联系电话:23317818。
十二、申请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时需要提交哪些要件?
答:申请租房补贴应提交下列要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验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天津市享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资格证明》原件;
4、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5、《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持上述要件到管理中心申请租房补贴的同时,需填写《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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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新华网天津频道 编辑: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