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要我认命呢?”来自河北省元氏县殷村镇的宋佩佩,在听到父亲“认命吧,孩子”的劝慰时,发出了这样的疑问。通过互联网、电视,他知道了城市,知道了不一样的生活,因此,再像父辈那样“任劳任怨一辈子”,他是“怎么也做不到”了。
这是又一个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故事。过去,都市媒体涉及外地人、农民工犯罪,大多视为不稳定因素,加以渲染,其间,不乏包含歧视色彩的言语表述。今年以来,一些媒体一改过去的报道角度,不再以负面和不屑态度来面对农民工犯罪,而把关怀、同情投向了犯下杀人极罪的农民工,来自广西的农民工阿星,来自甘肃的农民工王斌余,他们杀人后,媒体更多地把焦点聚集到他们的“原本善良”。
这样一个叙述几乎让人并不陌生,它更像电影里的情节:宁静淳朴的小山村,天性纯良的乖孩子,最终在城市求生的碰撞、冲突中,迷失了自己,成了杀人犯罪嫌疑人。
现实是如此严峻,生计的艰难、求职的不易、欠薪的悲愤、救济的无力,一些舆论更愿意倾向于“杀人事出有因”、“责任全在社会”的道德逻辑,一家报纸这样告诫城市人:只有让别人活下去,你才能活得好。一家报纸感慨:农民工杀人“体现弱者共生主义诉求”。对此,另一家报纸反对认为:“以情绪化颇浓的道德色彩遮蔽了本该在场、准确而明晰的法律认知”,必然导致“杀人有理”论,这种逻辑蔓延,社会将会怎样?
在此,我们无意沉湎于遵从道德还是法治的讨论。无论怎样,这一现象让人扼腕叹息,也增加了城市与乡村、观念与文化冲突中的悲剧色彩。这些走向犯罪的农民工所传达的人生价值取向引起了我们的格外注意。
稿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