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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角]从"集体退学事件"看"联合办学"陷阱

http://www.tj.xinhuanet.com  2005年09月09日

    7日,教育部有关人士表示,将尽快调查处理“重庆籍大学生山西集体退学”事件。据悉,这些学生报考填写的是山西大学,但收到的却是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通知书。令家长和学生愤怒的是,山西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刻意隐瞒了恶劣的办学条件,绝口不提该院是山西大学与一所中专联合办学,并不归山西大学直接管理。(《重庆晚报》9月8日)

    这一事件其实只是当前普遍存在的所谓“联合办学”的一个缩影。这样一种通过所谓“联合办学”骗招的现象,实际情况远比媒体披露的要严重得多。

    像结出“山西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畸胎这样的“联合办学”,一般是由一所具有一定影响的“名牌”学校与一所或几所“名不见经传”乃至条件极其恶劣的学校构成。这种“联合办学”所以能够盛行,缘于双方各有所图。对于“名不见经传”的学校来说,这种“联合办学”可使其利用“名牌”学校的影响,招到用自身招牌难以招来的学生,“扩大学生规模”,从而赚取更多的学费。而“名牌”学校可以“联合办学”名义,按学生数量或年度向“联盟”学校收取“管理费”。这种“管理费”的获得可以不用投入一分钱成本,只需将校名的使用权向“联合学校”部分让渡即可,也即是“卖招牌赚钱”。由于钱来得容易,所以一些有影响的学校与部分劣质学校一拍即合。

    这种所谓“联合办学”的最大受害者无疑是骗招来的学生。首先,由于这种“联合”行为很可能只是学校间的私下行为,因而原先的许诺很可能最后难以兑现,导致出现学生难以顺利拿到“名牌”学校毕业证书的现象,从而对其一生产生不利影响。其次,在这样的“联盟”学校读书,学校的硬件设施与生活条件往往难有保证,尤其是师资力量的薄弱,导致学生在学业与技能上难有长进,不利于他们毕业后的就业与提高。

    学生无法收获社会所需技能,对社会与国家同样是种损失。所以,此类挂羊头卖狗肉的“联合办学”,是以牺牲学生与国家利益为代价谋取小集体私利的腐败行径。

    此类骗招行为所以得逞,如此“联合办学”所以日益“红火”,源于在参与招生考试时,学生作为弱势一方,难以获得真实信息,也就是信息不对称导致学生利益受损。这固然应当通过完善有关法规,对学校的设立与招生作出更严格要求,甚至像有关专家所建议,“要求学校像上市公司一样向社会披露详细信息”来防范,但招生办与教育主管部门一以贯之地加强监管同样非常重要。须知,不管在哪个领域,政府部门的失职与不作为都必定意味着群众与国家利益将要受损。(魏文彪)(完)

稿源:燕赵都市报 编辑: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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