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主页> 头条新闻
天津:七月一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新政策

http://www.tj.xinhuanet.com  2005年05月10日  来源:新华网天津频道

    政策问答: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的要求及时间?
    政策问答:2005年月缴存额调整工作有哪几种形式?
    政策问答:申请提高、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如何办理?
    政策问答:如何核定职工缴存基数?如何核定月应缴额?

    新华网天津频道5月10日电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不作调整

    自2005年7月1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03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04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200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作调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8%。

    200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5262元

    职工超过缴存基数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由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同意,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后执行。

    单位可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5%

    依法足额缴纳税款的企业和有自有资金来源的行政事业单位,可以申请提高200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通过并签章同意,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已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单位,2005年仍需提高缴存比例的,应按规定重新申请。

    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及职工可申请降低比例或缓缴

    困难企业及职工可申请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困难职工缴存基数可按基本生活费计算。2004年亏损且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890元的企业,可以申请降低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欠缴2004年及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欠缴年度亏损且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当年劳动部门确定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的60%的,可申请降低欠缴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单位和职工最低不得低于各1%。2004年亏损且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593元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领取基本生活费的职工,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通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可以按基本生活费计算。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经职工书面同意,单位可为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内部封存手续。

    缴存额调整同时进行登记信息核对并重新登记

    单位办理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须同时重新进行单位及职工个人缴存登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需及时办理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手续,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编辑:杨平)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相关报道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华网新闻检索
新华搜索:
 
 
 
 
 
 
 
 
 
 
 
 
 

制作单位:新华社天津分社网络中心
XINHUA NEWS AG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