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增三减”凸显就业成效
就业是群众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障。本市在政策导向、配套措施和落实办法上狠下功夫,先后出台了57项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形成了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继2003年实现新增就业人数大于新增下岗失业人数之后,2004年又实现了新增就业人数大于新增劳动力数量和新增下岗失业人员两项之和的目标。全年新增就业人数21.5万人,比上年增加3.33万人,增长18.4%,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3.7万人,同比增长13.4%。
由于就业数量的增加,有力地拉动了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同时,全面推行失业保险、城镇低保与再就业联动机制,鼓励享受低保和失业保险的人员自谋职业。2004年全市5350人参加创业培训,3300人创业成功,带动2.55万人实现再就业,走出了一条由生活保障转向就业保障的新路子,天津经验被推广到全国;通过建立300家公益性再就业公司,开发了社区治安群防、交通协勤、旧楼区改造物业管理、园林绿化、环境整治和后勤服务社会化等九大类公益性岗位,共托底安置“4050”人员3.7万人,补贴工资、社会保险金1.2亿元;通过政策扶持,对从事社区灵活就业的下岗职工,给予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补贴,保持就业的稳定性。截至去年末,已为7.6万人补贴1.43亿元。
多项政策的合力效应,使全市公益性岗位和从事灵活就业的11万余人由下岗变上岗,由失业变就业,既有工资性收入,又有保险补贴。既改善了眼前的生活,又使将来退休拥有生活保障。
面向下岗失业人群的普惠型政策使人们心里更踏实了。到去年底,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76%以内,比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低0.54个百分点,为促进本市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4年本市就业再就业呈现了“三个增加、三个减少”的良好态势。“三个增加”,一是企业单位实际从业人员净增5.5万人,扭转了10年来本市企业单位从业人员负增长的趋势;二是社区灵活就业人数达到10.7万人,比上年增加3.7万人;三是公益性岗位就业人数达到3.7万人,比上年增加2.01万人。“三个减少”,一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由上年末的9.5万人减少到5.13万人;二是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由上年末的24.13万人减少到18.4万人,在减少的5.7万名低保人员中,有3.3万人实现了再就业;三是新增下岗失业人员明显减少。全市新增下岗失业人员5.8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3.1万人,减幅达35%。
(编辑: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