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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租赁房本周起入住 [详解经济租赁房配租政策]

http://www.tj.xinhuanet.com  2004年12月28日  来源:每日新报

    新华网天津频道12月28日电 近日,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在瑞景经济租赁房现场开始办理群众选房。经区住房拆迁单位受理申请、区房委办审核,符合经济租赁房条件的家庭持区房委办开具的《天津市承租经济租赁房资格证明》已陆续到现场开始选房。截至目前,已有 55户家庭选定了自己满意的经济租赁房,在办理完相应的手续后,预计这 55户家庭将在本周内拿到新房钥匙,搬入新居。

    据了解,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在第一天推出了 16号、 23号两幢,共 144套租赁房,在选房现场将楼层、面积、租金、物业费等进行公示,由申请租房家庭根据到场先后顺序和自己家庭的需要进行选择。目前已有 55户家庭选定了自己满意的经济租赁房。

    按照规定,经济租赁房的申请人在选定住房的 5日内,持《天津市经济租赁房配租通知单》,按规定标准到指定银行缴存租赁保证金,银行收款后为申请人开具缴款凭证,并在《天津市经济租赁房配租通知单》第一联上加盖“现金收讫”章。按照约定日期,申请人持缴款凭证和加盖“现金收讫”章的《天津市经济租赁房配租通知单》第一联到运营机构办理签订《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赁合同》,确认《承租人公约》和《物业管理协议》等其他相关手续,缴纳首月租金和物业费,并领取运营机构开具的《天津市经济租赁房入住通知单》。最后,申请人持《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赁合同》和《天津市经济租赁房入住通知单》,到指定地点办理入住手续。

    据了解,经济租赁房实行物业管理和集中供热的,其物业管理费和采暖费由房屋承租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完)(记者王月)

(编辑: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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