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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的像"鬼子进村" 商贩与管理者矛盾凸显城市规范执法必要 


  一个城市市容市貌的好坏,与这个城市的管理者的执法水平高低息息相关。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市容的管理任务越来越繁重。过去常有"七八个大盖帽 管不了一个戴草帽"的说法,基于这种多头管理难以到位的现状,不少的城市纷纷对市容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也取得了一些成效。
  然而,在一些城市,由于市容管理执法主体地位不明确,并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部分执法人员滥用权力、违法执法现象十分突出。不仅对市容管理没起到促进作用,反而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矛盾冲突愈发激烈。这种现象的出现,既使政策法规制订者始料不及,又妨碍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地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已成为众多人的共识。


新华网天津频道策划 张涛  记者 孙洪磊 王平 曹健  编辑/制作 张博

开小花店维持生计的廉凤柱被执法队扭折腿

一个普通的鲜花店

这样的路边花店在天津还很多

  今年9月19日,开小花店维持生计的廉凤柱与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下称执法大队)签订了一份赔偿协议,协议包括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总计20万元,同时要求廉凤柱放弃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至此,奔波近一年半的廉凤柱终于为自己所受的伤害讨回了公道。
  2002年4月5日,在河西区环湖北道廉凤柱的小花店前,河西区执法大队天塔中队到此清理占路物品。清理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争执,争执中,几名执法队员围上来一起动手,要强行将廉凤柱扭送派出所。扭掰中廉听见自己腿上"咯嚓"一响,一阵巨痛使他大喊起来:"我的腿折了!"听见叫声,几名执法队员认为廉在装蒜。
  记者在天津市公安局案卷中看到当天的询问笔录,一位叫金晓明的执法队员承认,尽管当时廉凤柱大叫"我的腿折了",可他们还是合力把廉塞进一辆车上,并坐在他的身上和已经骨折的腿上。案卷中的医院诊断为:廉膝关节多处粉碎性螺旋性骨折,部分韧带撕裂;天津市公安局伤残鉴定中心认定"轻伤偏重"。
  经过半年多的住院治疗,虽然骨折痊愈,但廉凤柱还是落下伤残,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小花店被迫关门。事发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廉凤柱一直要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追究当事人责任、赔偿经济损失,但是河西区综合执法大队和区政府迟迟没有答复。为了讨回公道,廉凤柱拖着伤腿四处上访告状,先后找过天津市大大小小多个部门,还去过北京几个部委申诉,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今年9月,记者接到新华社总编室转来的廉凤柱申诉材料,便迅速与当事双方及公安部门联系采访。在采访过程中,廉即与河西区执法大队签订了上述赔偿协议。
  廉凤柱被伤害之事虽然告一段落,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作为近年来成立的一个政府部门,其职能主要是加强城市市容、卫生管理,纠正不文明行为,但由于其执法主体地位不明确,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执法人员滥用权力、违法执法现象十分突出,并造成一些伤害案件。10月25日,记者接到群众对河北区执法大队的投诉,称一伙执法人员在事先没有通知,当时没有亮明身份的情况下,突然对河北区金海道一经营煤气灶具的商户采取行动,导致双方发生纠纷,进而出现身体接触,商户祖某躺倒在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各地发生在城市执法大队身上的类似廉凤柱被伤害事件为数不少,老百姓对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的怨气很大。记者在南开区几个市场采访时,很多小商贩说,他们最怕的就是执法队的,只要有人一喊"执法的来了",大伙收拾东西就跑,像"鬼子进村"一样。记者了解到,廉凤柱被伤害致残虽然只是个案,但凸现出目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存在的种种奘题。

执法人员违规执法 政府挨骂背黑锅

傍晚小贩在寒风中坚持出摊

傍晚时刻路边都是摆摊的小贩

  记者搜集了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相关法规和文件,在国务院1992年8月1日颁布的第101号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看到,第四章的《罚则》里规定,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单位(即综合执法大队)有权力纠正随地吐痰、乱倒乱放、私养宠物等有碍市容和没有尽到卫生职责的行为,但《罚则》也同时指出,综合执法大队除了采取纠正、补救措施外,只有警告和罚款没收的权力,没有人身强制权。
  傅世成教授(南开大学法学系主任):"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和强制权力,只能由国家法律规定。目前我国只有公安、国家安全部门以及海关和船长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行使行政强制权,执法队对廉凤柱的行为显然是越权的,是违法的。"
  傅世成教授认为:执法大队接受政府指令和委派来行使清理道路的权力,而伤害就是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因而可以说是政府行为导致伤害,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这应该是国家赔偿的范围,给予赔偿请求人20万元赔偿说明政府知道伤害事件的确是违法的。
  李树栋处长(天津市人大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城市市容问题比较复杂,管理起来有难度,由于涉及到市容、园林、环卫等多个部门的利益,造成多头、重复执法的现象,很多问题在各部门之间相互扯皮,工作效率低下,老百姓形象地比喻为"八个大盖帽解决一个草帽"。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在几个城市试点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把涉及到市容的7个部门的权力集中起来统一执法,就是想解决人浮于事的问题,从动机上看,这一做法无可厚非,可在各地执法大队都或多或少都出现了一些问题,质疑声不断。
  李树栋认为,一是由以前的执法林立到目前的执法不到位。从表面看,各部门的权力被收走集中行使,大盖帽数量的确少了,可是原有部门失去执法权和处罚权后,其管理工作难度加大,一旦有问题执法大队无法处理,就经常发生几个部门相互推诿,甚至出现执法空当的现象。  
  二是主体不明。执法大队是"由本级人民政府领导的独立的行政执法机关",由各个区的人民政府直接领导,没有市一级的单位,大队成立之初的领导小组现在也不存在了。天津市现有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容委和先前的领导小组三个市级单位具有管理市容的权力,执法大队究竟该归谁,目前也没有定论,缺乏制约和监督的执法大队,处于一种放任自流的状态。
  傅世成教授认为,执法大队除了主体定位不明确,还有两方面的具体问题:一是执法手段不规范,二是出现问题后的追究机制不完备。执法大队自身定位模糊,导致执法的职权范围不清楚,责任与手段不明确。由于有当地政府的需要和支持,综合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经常给自己添加权力,对老百姓野蛮执法,有些城市的综合执法大队甚至还雇佣了一些社会闲杂人员协勤,他们留着长发、刺着文身,面目可憎。一旦执法队员超越法律赋予的权力,造成伤害事件,由于对当事人的追究机制不健全,老百姓有苦衷也只能靠自己的微弱力量向强大的地方政府讨公道,有很多人因为看不到希望,只能忍气吞声,让违法者逍遥法外,逃避法律的制裁。最后形成"执法人员违法执法,政府挨骂、背黑锅"。

马路商贩与综合执法部门的矛盾引发的问题亟待解决

穿着厚大衣卖小商品的小贩

外地农民用车辆把新鲜的水果运到人们家门口



  户记者在调查廉凤柱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伤害事件时了解到,马路市场经常引起群众的不满,但执法大队野蛮执法、违法执法而引起更多群众的不满,这一矛盾目前已成为天津一些地区城市管理的"痼疾",亟待解决。 
  王先生(天津市南开区的居民):"路边摊贩是该好好管管,不管白天晚上,都成群地在路边摆摊,把自行车道都占满了,很多行人和骑自行车的都被挤到了机动车道上。现在马路上那么多车,人就在车中间穿来穿去的,我看着都揪心。"
  王先生说,他家附近的一些马路摆摊经常到深夜,讨价还价声音很大,有些摊主还聚在一起大声打牌、说话,影响周围居民休息;一些露天烧烤烟熏火燎,满街都乌烟瘴气的,小贩们随处乱扔垃圾,环境卫生非常差,他和住在周围的群众意见很大,认为政府应该坚决取缔。
  但说到清理整顿马路市场,王先生又认为他看到的市场执法人员态度和方法都有问题。很多小贩商不讲公德,乱摆乱放、乱泼乱倒,破坏环境卫生,影响城市观瞻,惹得老百姓都骂,执法人员取缔摊子本来是好事,可是因为执法者大都不讲政策,态度蛮横,甚至动手,这时候,老百姓又站在小贩一边,骂执法队。执法人员这种表现,不但没把市场清理好,反而给政府造成不好的影响,最后效果适得其反。
  记者了解到天津市民对小商贩又恨又同情,恨的是他们的脏乱差,同情的是他们都很不容易,基本上属于城市的弱势群体。10月9日晚上,在南开区迎水道马路市场上,记者采访了卢先生,他正在路边摆卖以前收藏的旧相机。
  卢先生(天津塑料公司退休工程师):自己和爱人的退休费加在一起才1200元,生活不宽裕,只好把以前省吃俭用收集的相机拿出来卖。晚上到这里摆摊的大部分都是天津市本地人,有下岗失业人员,有退休人员,都是小本经营,赚不了什么钱,但多少还能补贴点日子。
  一说起现在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卢先生的情绪就开始激动了,"实在是太差了,执法队中有些人的素质不高,工作不负责,对生人和熟人态度不一样,熟人违章占路卖东西,他们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生人、老实人态度很蛮横、粗野,看着就生气。"他说,有一次,有一位老太太在不远的迎水道上推着一个小木头车摆摊卖沙果,这时执法大队的人突然出现了,大家来不及躲藏,卖沙果的老太太想尽力保护自己的水果摊子,可执法大队的根本就没有给她什么说话的机会,上去就把小车掀翻了,沙果滚了一地。"
  卢先生说:"其实我们违章在路边摆摊,执法人员完全可以依法罚款或没收,为什么非得用这么粗暴的方式,非得把摊子踢翻呢?有些卖的小挂件、日常用品还可以拣起来继续用,可是水果翻到地上,果子都碰伤挤破了,还能卖吗?这些人的行为简直就像强盗啊。"

路边的小吃摊

小贩在忙着在人们下班前把水果摊摆好

  记者正和卢先生聊天时,突然市场上一阵骚乱,临近的摊位有人说,执法的来了,大家纷纷把东西往包里塞,有手快的甚至已经卷起包袱准备走了,但过了一会儿看见没什么动静,众人就又陆续把东西拿出来接着摆卖。记者了解到,马路摊贩每天的日子是很艰难的,用他们的话说是眼要尖、手要快。
  一些正规市场里的摊主就少了很多这样的麻烦。天津市鞍山西道的天宝农贸市场里摊贩很多,主要经营农副产品、水产品和建筑五金等。
  孟先生(经营建筑五金的摊主)告诉记者,他已经下岗很长时间了,原单位效益不好,每个月只给150元,家里还有个孩子上中专。原先他也在路边摆过摊,但整天担惊受怕,执法人员往往是来了就踹摊掀车,不是骂人就是没收东西,经常是二话不说就把小贩的东西往车上搬。有的管理人员就只罚不管,得了东西就走,像收保护费一样。
  相对于马路边的小贩,孟先生认为自己是幸运的,进入规范的市场,尽管做的是小买卖,可按月交费、合法经营,基本没有路边的麻烦,也少了好多矛盾。回想以往的日子,孟先生很感慨,他说如果执法者态度好一些,像警察一样出示证件、讲道理,然后再该罚的罚、该没收的没收,小贩也不会有什么话说,即使有个别不讲理、胡搅蛮缠的小贩,大伙也不会同情他,甚至会帮助执法人员。大家给执法队的环境宽松了,执法人员的清理压力肯定没有现在这么大。
  傅世成教授认为,市场管理难,马路回潮现象屡禁不止,原因很多,但很重要的一点是政府在清理的同时,没有充分考虑到给摆摊小贩一个出路,他们被清理后无法继续生活,只能重新回到马路上,跟管理者打"游击战"。傅世成认为,从社会效果上看,不管是卖臭豆腐还是水果,一个小摊位就能养活一家三口人,撑起一个家。这部分人自谋出路不要政府救济,起到了减轻社会压力的作用,是一种"弹性就业",因此政府应该从各方面给予引导和扶持。  
  记者了解到,目前天津各有关政府部门已经加强正规市场的建设,把小商贩统一到市场里面去,但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不少大型市场的入场收费过高,小贩无法接受。另外,很多市场由于受场地限制,所处地点不便,人流过少,客观上造成小贩因生意清谈而不愿意入住。
  记者采访的一些专家认为,目前的当务之急是解决城市管理执法、清理市场中存在的野蛮执法问题,政府同时应制定一个科学管理规则来有效的引导、规范市场。比如迎水道自发夜市政府虽然下了不少力量,可是怎么也清不了,从商业的角度讲,这里已经形成了"市",人们对它有需求。既然怎么也取缔不了,管理者为什么不因势利导,把这里引导成一个规范的夜市,白天禁止摆摊,晚上的某一个时段可以出来做生意,在马路上划分出固定的摊位,收取少量的卫生清洁费用,这样既可以达到规范市场、保证城市卫生的目的,又能给众多小商贩以出路,减轻社会就业压力,同时也方便了市民、活跃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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